3.价值类型
4.资产评估基准日
5.评估方法及其说明
6.资产评估假设和相关条件
(八)资产评估工作档案归档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后,应当将资产评估工作档案归档。利于资产评估项目备查、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评估工作档案进行保存、使用和销毁。
三、执行资产评估程序的基本要求
1.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应当在国家和资产评估行业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健全资产评估程序制度。
2.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具体资产评估项目的情况和资产评估程序制度,确定并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不得随意简化或删减资产评估程序。
3.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资产评估项目经办人员及助理人员实施资产评估程序。
4.如果由于资产评估项目的特殊性,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无法或没有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中的基本环节,考虑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并在报告书中明确其结论可能具有的影响。
5.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应当将资产评估程序的组织实施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并将主要资产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资产评估中信息收集与分析方法
(一)资产评估中需要收集的信息
资产评估人员应当独立获取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的和适当的。信息来源应包括委托方在内的各方人士提供的信息资料。
1.有关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产的性质、目前和历史状况信息
3.有关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信息
4.有关资产的使用范围和获利能力的信息
5.资产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信息
6.资产转让的可行性信息
7.类似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8.卖方承诺的保证、赔偿及其他附加条件
9.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信息
10.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前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