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CPV考试辅导-收入确认讲义[财务会计学]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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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入准则中,对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在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在此题中,协议意指包退)。若企业能够按照以往的经验对退货的可能性做出合理的估计,应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本题中根据以往经验,包退产品占1%即是),若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的可能性,则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从谨慎的角度,公司根据以往经验,包退产品占1%,在确认本期销售收入时,应把这部分(包退产品占1%)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即应确认收入的金额=总销售额-40000000×1%包退=40000000-400000=3960000元。
综上所述,在确认收入时,要把握准确具体不同业务的收入确认标准,即掌握收入准则中关于不同业务收入确认的规范,这样才能对收入做出准确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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