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是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核算,向来是考试的重点,而权益法则是考试的重中之重,应予以重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其特点是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或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不足20%表决权资本,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也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下面论述权益法下的账务处理方法。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
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其核算方法与成本法下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由于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相等,则会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因此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就应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投资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为:
1.若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为正数,即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
摊销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2.若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为负数,即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摊销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