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1.取得短期投资
(1)取得短期股票投资
借:短期投资-×股票【买价+相关费用-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取得短期债券投资
借:短期投资-×债券 【买价+相关费用-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已到付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期内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1)短期投资持有期内获得现金股利和利息,除取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股票
短期投资-×债券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以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期末计价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要求期末对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计价。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方法有: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和单项投资三种方法。应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时候应特别注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期末贷方余额一定等于当期市价低于短期投资成本(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期市价低于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方期初余额
如果当期市价低于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方期末余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方期初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