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情况:如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扣除率10%计算进项税额单独核算,企业应按扣除这部分进项税额后的价款作为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3000千克,收到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每千克65元,进项税额33150元,另发生运输费800元、装卸费300元、保险费200元、包装费100元。入库实收2990千克,运输途中合理损耗10千克。则原材料入账价值为:
3000×65+800×93%+300+200+100=196344(元)
外购原材料的核算
1.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它是指原材料日常收发及结存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应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而不设置物资采购科目。核算时包括以下内容:
(1)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2)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货款尚未支付(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已验收入库,包括两种具体情况:
第一,若发票账单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已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第二,若发票账单在月末仍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已验收入库时,应暂估料款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下月1日红字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