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税务处理(自己看,注意第5条。讲第4条)
1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例如固定资产原值100万,评估增值50万,按10年提取折旧,每年提取折旧15万,但是每年准许扣税的金额仅为10*33%,而不是15*33%
具体实物处理时,一是据实逐年调整,二是综合调整,对资产增值部分,相应调整每一年的纳税所得,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即从理论上讲应当在各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费用时分别项目处理(逐年调整)。但由于在股份制改组时,资产评估是将资产增值和减值相抵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应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综合调整),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2 接受捐赠资产
接受捐赠时,不计算应纳税所得
只有在处置时,处置价格<接受捐赠时实物价格,应纳税所得=实物价格*33%
处置价格>接受捐赠时实物价格,应纳税所得=(出售收入-清理费用)*33%
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
(一) 程序(自己看,注意以下几点)
1.改造形式:包括整体式改造、分立式改造和合并式改造
2、企业对占有的国有土地,经评估确认后,其会计处理为:①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计入股份制企业总资产的,作为国家股处理。②出让方式,由公司制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支付土地金 ③经批准采取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后的价值直接租赁给股份制企业
3 剥离资产的处理
注意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
(二)会计处理
1 国有企业整体改制采用沿用旧帐式,以教材436页例1为例
(1)财产清查结果处理,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再转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
(2)资产评估结果处理
借:存货 266.35
长期投资 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