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全县人均耕地在1.0亩以下(含1.0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0~10.0元;
②全县人均耕地在1.0~2.0亩(含2.0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0元;
③全县人均耕地在2.0~3.0亩(含3.0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
④全县人均耕地在3.0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5.0元;
⑤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
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过期不缴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
(7)土地管理费
土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是在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之和的基础上提取2%~4%。如果是征地包干,还应在四项费用之和后再加上粮食价差副食补贴、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提取2%~4%做为土地管理费。
3、国家建设拨用土地及临时用地的费用补偿
(1)国家建设拨用土地费用补偿
(2)国家建设临时用地的费用补偿
第十八讲 建筑工程评估
一、学习内容
(一)、建筑物损耗的概念及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二)、建筑物损耗率的计算
(三)、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勘察工作
(四)、建筑物新旧程度的评定参考标准
二、重点与难点分析
(一)、建筑物损耗的概念及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1、建筑物损耗的概念
建筑物的损耗,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前者是指由于使用和受自然力影响而引起的价值损失,后者是指由于功能上的和经济上的因素。
折旧并不是损耗,这是因为:
第一,折旧是高度政策化的损耗。
第二,建筑物、构筑物的折旧年限的确定,是以保证资产的正常维修及资产正常使用
为前提的。
第三,每一幢建筑物的设计要求不同,所采用的建筑材料不同,其设计年限不同,使得其实际使用年限必然不同。
2、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1)自然因素
①因使用产生的破损;
②随时间或风雨侵蚀等自然作用而产生的自然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