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06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老考生还须出示原准考证);提交同版本免冠白底彩照一寸3张、二寸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外省转报的考生,应另附原报考省(市)开具的有效证明进行报考。
(三)具有经济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申请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申请免试人员应出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四)考务费每科50元。
(五)考试及辅导用书报名时可预订,5月下旬手机短信通知,凭《订书单回执》领取。
八、成绩认定
本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办法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门科目考试(即有一科免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2006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4年或2005年。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发放。
九、其他
(一)准考证于2006年9月1日至8日在原报名点凭身份证及《报名回执》领取(双休日除外)。
(二)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杭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