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经济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申请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申请免试人员应出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六、成绩认定
本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办法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门科目考试(即有一科免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2006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4年或2005年。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发放。
七、其他
(一)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
(二)报名现场可同时订购考试用书,5月下旬手机短信通知,凭《订书单回执》领取。
(三)准考证于2006年9月1日至8日,在原报名点凭身份证及《报名回执》领取(双休日除外)。
(四)考试分数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考试报名程序:
1、填 表:领取并阅读《报名简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2、送 审:新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报名表》审核;
老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前年度准考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报名表》审核;
3、电脑录入:提供双屏显示,务必及时校对录入的信息;
4、核对信息、发票并交款:核对《报名回执》、《订书回执》及收款发票上的内容(如有误差务请立即返回更正),同时交款。
《报名回执》、《订书回执》将用于领取准考证、考试用书,请妥善保存。
九、报名期间大厅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大厅联系电话:0571-8704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