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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考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06-07-24 23: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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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

答案:D

解析:

当民事权利受到损害时,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一般有三类,即确认之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给付之诉(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履行某种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诉讼)、形成之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判决变更现有的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某种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

17、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 )合同

A、无效     B、有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8、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转移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是( )

A、法定代理    B、直接代理

C、间接代理    D、再代理

答案:C

解析:

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是代理的一种分类,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转移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19、物权属于( )

A、请求权、绝对权、支配权

B、绝对权、撤销权、用益权

C、相对权、支配权、排他权

D、绝对权、支配权、排他权

答案:D

解析: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这项权利也是物权的基本内容。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就是权利人对物的权利。物权是以直接就物享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物权的利益是以权利人对于标的物的直接支配、享受为特点的。利益包括:物的归属、物的利用和就物的价值而设定的债务担保。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物权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必然导致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物上权利的干涉。物权的排他性同时表现在同一物上不允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所以物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和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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