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税务师 >> 注税试题 >> 200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考题及答案

200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考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06-07-24 23:31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

D、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

答案:D

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本案调查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影响听证的进行。所以A项和C项是错误的。

第十五条规定,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终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所以B项是错误的。

第十七条规定,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前款规定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

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在听证过程中,只有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前款规定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对于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导致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主持人或税务机关只能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不能终止听证。

6.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

A、行政执法机关指定成立的专案组应当在3日内核实情况,然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

B、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的,应提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

C、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的,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D、批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决定,由行政执法机关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

答案:C

解析: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