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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二

发布时间:2006-07-24 23: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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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简述代理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要点。

①        核查有关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结算账户,审核支付单位工薪支付明细表,奖金和补贴性收入发放明细表,劳务报酬支付明细表,福利性现金或实物支出,集资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支出,确定应税项目和计税收入。

②        根据税法和地方税务机关有关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征税的所得,计算应税所得。

③        核查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公司支付的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外由境内、境外公司支付的所得,根据有无住所或实际居住时间,以及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的实际情况,确认纳税义务。

④        核查税款负担方式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月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所得税申报手续。

15、        某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发生下列费用:

(1)        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工资。

(2)        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公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        投资人购买的汽车,既用于公司业务又供全家人使用。

(4)        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5)        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简述上述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税法规定。

答案:  (1)按当地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

(2)不允许扣除。

(3)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2%的部分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可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

(5)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16、        简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关于特许权使用费、国库券收益、非正常损失、应付未付款的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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