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简述代理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要点。
① 核查有关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结算账户,审核支付单位工薪支付明细表,奖金和补贴性收入发放明细表,劳务报酬支付明细表,福利性现金或实物支出,集资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支出,确定应税项目和计税收入。
② 根据税法和地方税务机关有关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征税的所得,计算应税所得。
③ 核查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公司支付的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外由境内、境外公司支付的所得,根据有无住所或实际居住时间,以及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的实际情况,确认纳税义务。
④ 核查税款负担方式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月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所得税申报手续。
15、 某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发生下列费用:
(1) 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工资。
(2) 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公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 投资人购买的汽车,既用于公司业务又供全家人使用。
(4) 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5) 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简述上述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税法规定。
答案: (1)按当地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
(2)不允许扣除。
(3)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2%的部分据实扣除,超出部分可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
(5)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16、 简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关于特许权使用费、国库券收益、非正常损失、应付未付款的征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