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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4、 简述偷税的表现特征及主要处罚规定。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慝、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处罚规定:
①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不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④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5、 简述纳税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评为A级。
① 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② 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③ 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④ 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⑤ 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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