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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必须
正确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6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在下列( )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A) 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
(B)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C) 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
(D)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正确答案:b, c
解析: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1) 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2)原告或者上述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题中A项情形,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D项情形,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共同地域管辖适用于( )。
(A) 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B) 不服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的案件
(C) 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
(D)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如该不动产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正确答案:a, c, d
解析: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包括三种情况: 1)经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 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如该不动产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3.根据规定,股份制企业的( )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以企业名义起诉。
(A) 股东大会
(B) 股东代表大会
(C) 董事会
正确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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