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部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1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1、机械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附条件行为
E.实践合同
2、建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中的( )抗辩。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履行抗辩权 D.代位权
E.撤销权
3、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可以是( )。
A.机构公司住所地法院
B.建筑公司住所地法院
C.工商银行住所地法院
D.信用社住所地法院
E.招待所改造工程所在地法院
4、本案纠纷涉及( )。
A.债权关系 B.物权关系
C.侵权责任 D.违约责任
E.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1、AC
分析该合同双方互负义务,为双务合同,而且是有偿的,所以为有偿合同。
2、B
分析:双方合同约定:工程部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但是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付工程款300万元,不足400万元,违约在前,所以建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运用先履行抗辩权,暂时拒绝履行其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