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税务师 >> 注税指导 >> 《税收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汇总(一)

《税收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汇总(一)

发布时间:2006-07-24 23:34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1、民事诉讼中: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3、行政诉讼中: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十八)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1、民事诉讼中;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刑事诉讼中: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3、行政诉讼中: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九)申请再审的期限

  1、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刑事诉讼中:

  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的规定。

  3、行政诉讼中: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二十)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1、民事诉讼中: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

  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