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 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 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 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7、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务按“广告业”征税
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8、 其他服务业:洗染、照相、录音、录象、设计、咨询等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