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保险代位指实现保险利益的权利代位和被保险标的物残余价值产权的代位。
其中权利代位是指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被保险人有权选择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也有权请求第三人损害赔偿,如果被保险人选择保险人赔偿损失,之后有义务将追究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权利转给保险人,即代位追偿。
全国业务(不低于5亿),特定区域(不低于2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不低于5000万)。保险公司成立后必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
保险公司下拨给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的60%。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再保险也称分保,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散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业务。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十。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合同首先应适用《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合同法》。
保险人的主要义务:赔付保险金、支付必要的费用。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交付保险费、危险增加时的通知、危险事故的补救和通知义务。
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三个:1.适法利益2.金钱利益3.确定利益。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按保险价值赔偿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可保危险须符合的条件:1.可能性2.合法性3.偶然性4.确定性5.未来性。
特约条款:协议条款、保证条款和附加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