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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35讲

发布时间:2006-07-24 23: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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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本节学习要求

(一)熟悉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二)掌握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三)掌握各行业具体纳税人的规定 

    (四)掌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本节具体内容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注意:

1、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纳税人

2、  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构成纳税人

3、  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出包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1)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为基础

三、各行业的具体营业税纳税人

(一)交通运输业纳税人

     注意:拥有集卡车者属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汽车租赁公司为纳税人

(二)建筑业纳税人

(三)金融保险业纳税人

(四)邮电通信业纳税人

(五)文化体育业纳税义务人

注意:演出业务的纳税人:指进行演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组织演出的经纪人和以非租赁方式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或个人。

(六)娱乐业纳税人

(七)服务业纳税人

(八)转让无形资产的纳税人

 向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的境外机构和个人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九)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

  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开发公司,也包括一次性销售不动产,如行政事业单位销售自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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