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税务部门了解到,《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明确规定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分为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两大类。
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以下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