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66、第三节新增了“(二)、合同订立的几种特殊方式”
P169、第四节,同时履行与先履行抗辨权增加了说明文字。(好像先履行抗辨权的说法不正确,应为后履行抗辨权,但注税教材05、06年均未更正)
P173-174、第五节较05年教材有较大变化,且删除了一个案例。
P174、最下方一段为新增内容。
P177、删除赠与合同的一个案例。
P187、第四章删除了05教材“第七节、注税执业中的合同问题”
P188、第五章,变化很大,尤其是增加了纳税担保的内容。
P200、本页全为新增内容。
P201、新增归责原则的意义
P203、新增“四、特殊侵权行为”
P204、删除原05教材第五节、注税执业中的民事责任
P205、第一节为新增内容。
P206、第二节的内容较05年更为详尽,且删除了一个案例。
P211、第八章、 P212、公司法的特征中新增第四点,公司法是成文法;新增公司法的作用。
第九章、第十章基本无变化,只是删除了几个判决书选登。
第三篇
总体基本无变化,仅是对章节作了一些调整,章节多了一些,另外也删除了几个判决书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