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考试大纲(上)
发布时间:2006-07-24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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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考察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
一、基本要求
1.熟悉税收与税法相关的基本原理;
2.全面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减免税等相关规定;
3.准确掌握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4.明确判断和表达相关问题的结论;
5.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二、知识要求
(一)税法概论
1.税法的概念
(1)税法的定义、特征
(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3)税法的构成要素
(4)税法的分类
(5)税法的作用
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的地位
(2)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1)税法的制定,即税收立法机关、税收立法程序
(2)税法的实施,即税法多层次的特点
5.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1)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内容
(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3)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4)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二)增值税法
1.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1)征税范围
(2)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3)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1)基本税率
(2)低税率
(3)征收率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的计算
(2)进项税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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