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从2006年4月10日至4月21日止(星期六、日照常)。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收取考务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每科上交市考办65元(含上交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试卷题和印制、发放及评阅等费用)。
2.初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老考生必须提供IC卡报名;所有报名的考生都要交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二张(大头像不受理),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考务费。
(三)报名地点
1、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城区东城西路金澳大厦四楼),联系电话:22484776;
2、虎门镇报名点地址:虎门镇金龙南路行政小区7号外经大楼二楼,联系电话:85111343-338、85124001;
3、常平镇报名点地址:常平商会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3332120、83816635;
4、长安镇报名点地址:长安镇二环路莲花广场四J四楼,联系电话:85072388;
5、清溪镇报名点地址:清溪镇清风路清厦小区,联系电话:87735618.
七、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法问题科目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问题科目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