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向报名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考办审验原件后上报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经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1.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2.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2.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省直考区:2006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含双休日)。报名地点设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福州冶山路43号);
(2)各地市报名时间、地点见各地市财政局通告。
2.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55元/科,其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