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六、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从2006年4月10日至4月21日止(星期六、日照常)。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收取考务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每科上交市考办65元(含上交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试卷题和印制、发放及评阅等费用)。
2.初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老考生必须提供IC卡报名;所有报名的考生都要交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二张(大头像不受理),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考务费。
(三)报名地点
1、东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城区东城西路金澳大厦四楼),联系电话:22484776;
2、虎门镇报名点地址:虎门镇金龙南路行政小区7号外经大楼二楼,联系电话:85111343-338、85124001;
3、常平镇报名点地址:常平商会大厦四楼,联系电话:83332120、83816635;
4、长安镇报名点地址:长安镇二环路莲花广场四J四楼,联系电话:85072388;
5、清溪镇报名点地址:清溪镇清风路清厦小区,联系电话:87735618.
七、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