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日期:报名起止时间为2006年4月6日至4月25日。
(二) 报名办法
报名时,新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老考生提交IC卡及身份证,交纳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统一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
六、 考试用书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 全国考办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考试资料。自治区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区的征订、发放工作。
(二)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6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省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五)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各盟市考委会办公室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呼伦贝尔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会 0470-8252402 ;通辽市财政局会计科 0475-823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