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级别的考试都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试采用先笔试,后口试的方式。笔试的题型主要有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类,考生在做答客观性试题时只能在特定的答题卡上进行填涂;除第二级(PETS 2)的主观性试题暂时直接做答在试卷上外,其他级别的主观性试题也做答在为本级别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各个级别《答题卡》式样及填涂方法详见第五部分)。
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每次口试采用由两名口试教师对两名考生(一级B是一名考生)进行测试的形式。测试时,一名口试教师不参与交谈,专事评分,另一名主持口试,随时与考生交谈并评分。
不同级别的考试持续的时间不同,具体是:
一级B:笔试90分钟,口试3分钟;
一级:笔试90分钟,口试8分钟;
二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
三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
四级:笔试140分钟,口试12分钟;
五级:笔试140分钟,口试15分钟。
(上列所有级别的口试时间为上限)
为了满足考生的实际需要,从2003年开始,PETS 1、2、3、5级均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从2006年起四级仅在下半年考。1级B仅在上半年开考。具体每年考试日期及开考级别以当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报考的条件和报考要求是什么?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要求考生在具有较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考生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
报考者在考前应按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具体填写要求参见本须知的第三部分:《报名卡》填写说明)或按考点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考。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或武警人员)凭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报名。其他证件如护照、港澳台地区居民身份证等也可用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