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会职 >> 会职模拟题 >> 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练习题

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练习题

发布时间:2006-07-19 00:37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   )

  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5、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整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种情形均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

  答案:√

  解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种情形均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6、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均无隶属关系。(   )

  答案:√

  解析: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7、罚金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  

  答案:×

  解析: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罚金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

8、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

  答案:×

  解析:仲裁裁决书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9、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答案:×

  解析:我国的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10、行政复议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的(   )

  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有被申请人承担。

四、简答题

  答案:

(1) 约定是合法的。这里应该区别仲裁与诉讼。在诉讼中有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限制,当事人一般不能另行选择管辖法院;而在仲裁中,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仲裁委员会。所以两公司约定由周口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合法的。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