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会职 >> 会职模拟题 >> 2006年初级职称教材《经济法基础》问题解答

2006年初级职称教材《经济法基础》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06-07-19 00:37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7.提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解答: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8.提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能不能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下?

  解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保护公民免受行政机关作出的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法侵害的一种法律制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特殊规定外,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9.提问: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样的要求?

  解答:《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122页、考试辅导教材第95—96页均予以介绍。

  10.提问: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区别?

  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董事由股东大会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议程序选举产生。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其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11.提问:第109页第10行的“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票的,”这里的原企业指的仅仅是国有企业吗?

  解答:是的。
分页:上一页  1 [2]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