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本案的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3、本案保证人应当怎样承担保证责任?
六、综合题或案例分析题(本类题共24分,每小题12分。)
(一)甲有限公司是某地大型国有独资公司。1997年底,该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呈报的改组计划中提出:1、本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为了避免工作量过大,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也不找其他发起人。2、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成立后三个月内缴纳注册资本的25%,不足部分,视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众募集。3、本公司拥有较多的专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作为公司股本的250万净资产中,包括220万专利技术作价。
1998年2月,上级主管部门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请。
1998年3月15日,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与该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乙厂经理陈某,闲聊中张某得知乙厂正准备进行技术改造,需购置一台精密仪表,张某表示甲公司生产这类仪表,可以向乙厂供货。双方达成协议后,乙厂按规定时间向甲公司寄去预付款10万元人民币。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甲公司却以张某在与乙厂签订合同时已是该公司下岗人员,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乙厂却认为甲公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情况通知自已,且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而且在乙厂向甲公司支付预付款时,甲公司也没有表示异议,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协商,甲公司同意在15日内履行合同,乙厂同意追加1%的代理费。但15日后,甲公司仍未能向乙厂交货。乙厂催告甲公司因时间紧迫,只能再给10日的宽限期,届时仍不履行合同,将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期限过后,甲公司仍未向乙厂提供其急需的精密仪表,乙厂为此损失15万元人民币。于是乙厂提出解除该合同,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问:1、甲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何驳回甲公司关于改组企业的申请?
2、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乙厂就履行时间和代理费达成协议属于订立新合同,还是原合同的补充,是否有效?为什么?
4、乙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自己损失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