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苏州市财政局苏财会字[2006]10号《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以下情况的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1.已通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凭上述成绩合格单可单独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
2.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凭上述毕业证书可单独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3.不属于以上情况者必须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三科目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6年4月20日——30日(双休日照常办理)。
四、报名地点与方法:
1、各镇财政所: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凭户口簿(或暂住户口证)到所在地镇财政所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财政所报名。
2、常阴沙管理区:常阴沙管理区所属人员到当地财务结算中心报名。
3、保税区财政局:凡在保税区注册登记的单位人员到保税区财政局(保税区内长江大厦20楼——2003室)报名。
4、市财政局: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到市财政局(人民中路50号——财税大厦二楼)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采取笔试方式,时间为:
2006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14:00—16:30 会计基础考生准考证10月20日起到各报名点领取,在市财政局报名点报名的至会计管理科(财税大厦10楼1015室)领取(双休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