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了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推动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发展。这种合理的差距的存在,对于激励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肯定合理、合法、适度的收入差距具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必须努力限制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到“一部分人先富和普遍参与分享”的阶段,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城乡居民能通过普遍的就业和福利补偿,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第一,注重社会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竞争分问题。一般而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但在局部问题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公平与效率的暂时性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追求效率往往要以一定的收入差距为代价。但是,一定的收入差距虽然不可避免,却必须对包括收入差距在内的社会不公加以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
第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既坚持鼓励先富,又要引导先富帮后富,先富帮未富,同时在不影响经济发展效率优先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扩大就业、提高福利补偿、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差距过大的问题。
第三,收入分配政策按“调高、保低、扩中”进行调整。即对高收入进行适当调整,如所得税、遗产税、奢侈消费税等;“保低”就是国家必须注重反贫困和区域平衡调整,千方百计减弱城乡贫困化趋势,增加贫困人群的就业和受教育机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扩中”就是通过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中等收入人群成为社会发展和稳定的中坚力量。
目前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个人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城乡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如果不认真解决,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要把这一问题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化。
(一) 核心概念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