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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其中,政治理论科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政治理论素质并有利于各高等学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考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或有关基本理论在这一领域中的运用)。
考查知识范围详见本大纲第二部分;基本题型示例参见第三部分。
三、评价目标
政治理论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4.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
5.结合特定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背景,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6.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选择题的答案必须答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的答案答在答题纸上。
(二)答题时间
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
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必答题为90分,考查范围和内容比例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约22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约20分
毛泽东思想概论约18分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约20分
形势与政策约10分
(四)题型比例
选择题I(在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约16%
选择题II(在四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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