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集成电路工程安全工程领域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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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新增列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领域。现将申报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领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新增工程领域信息采集系统于2006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7:00开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传送者,将视作不增列。详见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领域的学科支撑(试用稿)。
申报新增工程领域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meng.edu.cn)点击“培养单位信息维护登录”进入,具体方法参见《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2005年版)》。请在填写本校《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表》中,填入与新增集成电路工程或安全工程领域相关的内容。
各单位最终确认申报领域信息传送成功后,通过上述系统将打印输出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递送秘书处,递送截至时间为5月1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按照保密要求另行寄送。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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