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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珠海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1: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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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位授予  

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的同时从事工程实践一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由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工程技术专家联合指导进行。  

工程硕士: 按在职工程硕士学位培养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监制)。  

研究生课程进修生: 完成硕士课程学业,取得相应学分,审查合格者,由电子科技大学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进修生通过 GCT-ME 考试,并通过论文(设计)答辩,同样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第一阶段:课程班学习阶段一次性收取学费 16000 元 / 人,教材费 1000 元 / 人,报名费 100 元 / 人。  

第二阶段:课程班学员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 GCT 考试,被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后,需交论文指导费和论文答辩费 16000 元 / 人。  

论文开题、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在电子科技大学进行,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学员自理,电子科技大学提供方便。  

十、提高班  

为保证生源质量,便于录取后培养,当年考生达 30 人以上,电子科技大学可于每年 6 月至 9 月在珠海举办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考前提高班。辅导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与授课地点  

电子科技大学珠海教学基地:珠海市金领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地址:珠海市吉大建业一路 3 号科技大厦 5 楼  

  

十二:附录  

(一)工程硕士学分要求  

具体课程设置请登陆上述咨询网站进行查询。专业课可根据送培单位的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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