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题报告及论文中期检查
1、开题报告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凡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均应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针对学员的开题报告,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有校内外导师、专家3?5人组成,组长1人。
3、开题报告的程序与我校其他研究生相同,审查小组应对开题报告的可行性、存在的问题等作出评价,以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不通过或重新做开题报告提出具体意见。
4、凡通过论文开题报告后半年内,研究生部将对学员的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进行检查,由学员对其所做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取得的初步成果、遇到的问题、是否能近期完成等情况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报告。
六、学位论文答辩
1、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小组同意,可向研究生部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每年4月份举行论文预答辩,通过论文预答辩者,填写《上海水产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学位申请书》。
2、论文答辩必须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3、学位论文要求: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前,将学位论文一式三份送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指派专人送交论文评阅人。研究生部聘请三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对其论文进行评阅。
5、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修改要求。评阅人中有2人以上认为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时,不能组织答辩。若评阅人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部分修改的,允许申请人在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6、论文答辩委员会应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须为有硕士生导师以上资格者。申请人的论文直接指导者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经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
7、论文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有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