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管理、培养、学位授予各环节规范化,确保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参照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有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入学要求
1、招生对象: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三年或三年以上农业推广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
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也可招收少数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但其须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农业推广实践两到三年,结合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进行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2、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我校研究生部办理报名手续。
3、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其中外国语和农业基础知识实行全国统一联合考试。
4、复试及录取:通过入学考试后,达到学校确定的复试录取分数线,经复试合格者,
由我校研究生部发放录取通知书。
5、新生入学须持学校签发的《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
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持有关证明件向我校研究生部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超过1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学管理
1、根据学员从事的工作和专业特长,按照《上海水产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在学员入学后的半年内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经指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实施,并送交一份到研究生部备案。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授课。
3、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和选课制,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学分要求。在第一次面授时,按照教学计划,结合个人培养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选课单,交研究生部统计备存。
4、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用的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并注意补充最新的文献资料,积累教案。为保证教学,教材和参考资料应提前发放或告知学员,便于学员自学。
5、根据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职人员的特点,集中面授时的课程教学可采用教师讲授、案例讨论和专题报告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