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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05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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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我国工矿企业、工程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教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特别是为使其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精深的专门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现代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对学员人数较多的企业,我校可派教师到企业集中授课,学制从入学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招生专业领域名称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  

    我校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  

1、机械工程(430102)   2、材料工程 (430105 )  3、动力工程 (430107)  

4、电气工程 (430108)  5、控制工程( 430111 )  6、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7、化学工程 (430117 ) 8、计算机技术 (430112 )9、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四、培养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需在修完规定的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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