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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5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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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单位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5年12月10日~2005年12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院14号楼112房间研究生处办公室。

(3)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试费用:100元。

(4)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a.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1份;

b.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c.2张同底版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1张);

d.《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可以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领取,也可以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主页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kaoyantj.com/kaoyanimg/article/2005-9/1/20059111103890.doc 。考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审查表》贴照片处须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须由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邮    编:450011

八、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每半年集中20天左右授课。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为2.5~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课程实行学分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其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进行。

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九、收费标准

上学期间全部学费每人2.2万元;教材费另行收取。食宿费、差旅费及论文阶段的研究费均由个人自理或所在单位负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减免部分学费(仅选择减免程度最高的一条,不能同时享受两次减免)

1、符合我院录取标准且全国联考总成绩在我院排名第1、2、3名者分别减免规定全部学费的50%、30%、20%;

2、符合我院录取标准且全国联考成绩270分以上者减免学费20%;

3、同一单位被录取人数达到10人以上者每人减免学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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