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2005年软件工程(数字艺术设计方向)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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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参加由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五、录取
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30%。
六、培养
1、遵守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2、学习方式为脱产学习,学习年限2年。
3、采用学分制,总学分60。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七、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 咨询与报名
本人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面小1寸彩照5张。
咨 询 电 话:021-65977375 (兼传真)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学院
上海千帆进管理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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