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首批批准试点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校,1998年开始招收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在学学生3000余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的精神,我校200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工程硕士(招生领域见附件一)
2.工商管理硕士
3.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见附件三)
二、招生人数
根据入学考试情况我校自行确定录取规模。
三、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三)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3.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注:①以上各类别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②符合以上各类别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均需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