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费和培养费用
报名费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具体见现场报名时的有关通知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费: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为2.7万元;其他领域为2万元。,按三年收取。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左右,但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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