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快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步伐,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5年可招生的工程领域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所有招生领域均自主招生,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两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考手续: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考者于7月10日左右通过网址查询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网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在国家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28日至31日内,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联考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我校现场报名指定地点为河海大学,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3、江苏省学位办通知(2005)17号,报考者必须在7月8日至7月21日先通过互联网登陆江苏省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至7月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现场报名点为:河海大学)缴纳考试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005年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除我校福州、昆明、汕头、合肥、银川、武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的考生外)必须到河海大学确认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