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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5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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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200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前必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北京大学签订合同书。 

六、入学 

在职学习的学生2005年春季入学。脱产学习的学生视生源情况决定入学时间。若录取人数不够开班人数(最低30人),将延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北京招收部分脱产学习的学生)。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总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上课地点 

本院招收的2005年工程硕士,在职学习的学生上课地点按照生源情况由学院具体安排。在北京脱产学习的学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 

十一、食宿 

脱产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每年约1800元。 

十二、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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