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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4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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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五、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六、师资、教学方式

         1、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博导授课,采用案例教学方式;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北京班采取隔周双休日授课;外地班每年集中授课两次,一般利用五一、十一长假期间;

         5、网络课堂随报随学。

七、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收取)。

八、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0元;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照片3张;

         3、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及考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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