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三)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二、招收工程硕士生的工程领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技术领域(代码430112)
软件工程领域(代码430113)
材料工程学院: 纺织工程领域(代码430121)
材料工程领域(代码430105)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领域(代码43011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光学工程领域(代码430103)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领域(代码430102)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代码4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