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5年工程硕士招生规模为1500人。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学制三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二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双导师(学校和企业)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培养费用及待遇
我校各工程领域培养费收取标准如下:
报考工商管理学院工业工程领域:每年1.2万元,三年共计3.6万元;
报考工商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每年1.6万元,三年共计4.8万元;
报考工商管理学院物流工程领域:每年1.6万元,三年共计4.8万元;
报考其它工程领域:每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
各工程领域培养费均不含教材、资料费。培养费必须在每学年开学时交齐。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接受2004年未被录取考生参加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考试的条件
凡在2004年参加“GCT”考试,总成绩不低于200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且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4年报考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的考生,均可直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试。
此类考生同样须履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时请出具2004年联考“GCT”成绩单以及2004年未录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