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办统一安排在大连市内,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根据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学员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五、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各院系分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 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由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费用和论文指导费参照国家对工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的拨款标准,由各院系自定,并于入学时一次性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