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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T新奇迹逻辑基本知识(五):归纳推理

发布时间:2006-07-05 00: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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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情况。不是对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碰到哪个就考察哪个(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就是如此),而是按照事物本身的性质和研究的需要,选择一类事物中较为典型的个别对象加以考察;通过这种对部分对象的考察而作出某种一般性的结论时,也不只是根据没有碰到例外相反的情况,而是分析和发现所考察过的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何以具有某种性质的客观原因和内在必然性。建立在这种对事物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不完全归纳推理,我们就称之为科学归纳推理。

  两种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根据是完全不同的,因而它们所得出结论的性质也是不同的。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所依据的仅仅是没有发现相反的情况,而这一点对于作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来说,是必要的,但并不是充分的。因为,没有碰到相反的情况,并不能排除这个相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而只要有相反情况的存在,无论暂时碰到与否,其一般性结论就必然是错的。科学归纳推理则不同,它所根据的是对事物何以存在某种性质的必然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因而它的结构是比较可靠的。

  (六)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排除归纳法是求因果联系的一个常用方法,其基本思路是:考察被研究现象出现的一些场合,在它的先行现象或恒常伴随的现象中去寻找它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选择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实验,根据因果关系的上述特点,排除一些不相干的现象或假设,最后得到比较可靠的结论。

  为了检查的某种因果关系是否为真,最可靠的实验方法是改变原因后,看结果是否不同,即进行对比实验,对比实验的关键是让实验对象的其他方面的条件相同。又比如,有时两组数据之间的数据因果并不一定有原理因果,可能两组数据都是由其它某一种数据决定的,这就是所谓表面因果与事实因果不符。

  Ⅰ、现象间的因果联系

  客观世界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各个现象是互相密切联系着,互相依赖着,互相制约着的。因果联系是指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如果一个现象的出现必然引起另一个现象的出现,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有着因果联系。引起另一现象出现的现象叫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因果联系是完全确定的。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必然产生同样的结果。例如,在通常的大气压力的条件下,把纯水加热取摄氏一百度,它就必然会产生气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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