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5年将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五个领域招收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工程硕士的性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精神,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的学位类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是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 招生的工程领域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生的领域有5个:
1、船舶与海洋工程(代码:430124)
2、工业工程 (代码:430137)
3、机械工程 (代码:430102)
4、计算机技术 (代码:430112)
5、材料工程 (代码:430105)
6、项目管理(在申报中)
三、 报考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
学的教师;
3、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经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年限的计算均截至2005年7月31日。
4、工作业绩突出。;
四、 入学考试科目与辅导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